世界遗产委员会 法学卷 世界遗产委员会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内设立的,保护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文化和自然遗产国际机构。1976年成立。其主要职责是决定哪些遗产可以录入《世界遗产名录》,并对已列入名录的世界遗产的保护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。委员会成员由《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》所有缔约国中的21个成员组成,每届任期6年,每2年改选其中的三分之一,其选举须保证均衡地代表世界的不同地区和不同文化。总部设在法国巴黎。出处:法学卷-->国际法-->国际组织与条约